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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四川省教育地(dì / de)方标準制(修)訂管理辦法》解讀

時(shí)間:2021-07-12浏覽:791

爲(wéi / wèi)規範我省教育地(dì / de)方标準制(修)訂工作,2021 年 6 月 23 日,四 川省教育廳辦公室印發了(le/liǎo)《四川省教育地(dì / de)方标準制(修)訂管理辦法》 (川教廳辦函〔2021〕17 号,以(yǐ)下簡稱《管理辦法》)。現将有關 政策解讀如下: 

一(yī / yì /yí)、制定《管理辦法》的(de)目的(de) 

進入新時(shí)代,我省教育事業步入高質量發展階段,教育标準的(de)重 要(yào / yāo)性愈益凸顯。爲(wéi / wèi)促進标準制(修)訂工作更加科學規範,強化标準 對加快教育現代化、建設教育強省、辦人(rén)民滿意教育的(de)規範、引領和(hé / huò) 保障作用,根據《中華人(rén)民共和(hé / huò)國(guó)标準化法》(主席令第 78 号)、 《四川省地(dì / de)方标準管理辦法》(省府令 232 号)、《教育部關于(yú)完善 教育标準化工作的(de)指導意見》(教政法〔2018〕17 号),結合四川 教育實際,四川省教育廳制定印發了(le/liǎo)《管理辦法》。 

二、《管理辦法》的(de)适用範圍 

《管理辦法》适用于(yú)四川省教育領域内需要(yào / yāo)統一(yī / yì /yí)的(de)技術要(yào / yāo)求的(de)制 (修)訂工作,具體包括學校設立标準、學校建設标準、教育裝備标 準、教育信息化标準、學校運行和(hé / huò)管理标準、學科專業和(hé / huò)課程标準、 教育督導評價标準、教師隊伍建設标準等的(de)制(修)訂。

三、《管理辦法》明确了(le/liǎo)四川省教育地(dì / de)方标準制(修)訂工作的(de) 職責分工 

根據《中華人(rén)民共和(hé / huò)國(guó)标準化法》規定,四川省教育地(dì / de)方标準統 一(yī / yì /yí)由四川省教育廳提出(chū)、歸口,由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發布。 《管理辦法》明确四川省教育地(dì / de)方标準制(修)訂工作由統籌、起草、 審核等三個(gè)部門協作完成,實行程序和(hé / huò)内容“雙把關”,并對三個(gè)部 門進行了(le/liǎo)具體的(de)界定和(hé / huò)職責分工:四川省學校國(guó)有資産與教育裝備中 心是(shì)教育地(dì / de)方标準制(修)訂工作的(de)統籌部門,對标準制(修)訂的(de) 程序負責;标準立項的(de)教育廳處室(直屬事業單位)是(shì)标準的(de)起草部 門,可以(yǐ)根據工作需要(yào / yāo)組織本級和(hé / huò)地(dì / de)方的(de)教育裝備、科研、中小學、 幼兒園、高校、企事業單位參與标準起草工作;标準内容歸口的(de)業務 主管處室是(shì)标準的(de)審核部門。标準起草部門和(hé / huò)審核部門共同對标準的(de) 技術内容和(hé / huò)文本質量負責。 

四、《管理辦法》規範了(le/liǎo)教育地(dì / de)方标準制(修)訂工作流程 

教育地(dì / de)方标準的(de)制(修)訂工作程序性強,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 按照各階段工作要(yào / yāo)求依次進行。《管理辦法》根據四川省市場監督管 理局的(de)要(yào / yāo)求,從标準制(修)訂者的(de)角度,分别對标準制(修)訂工 作的(de)立項、起草、送審、報批、實施、歸檔等六個(gè)階段作了(le/liǎo)規定。在(zài) 具體執行過程中要(yào / yāo)注意以(yǐ)下幾個(gè)方面。

(一(yī / yì /yí))申請立項時(shí),按《管理辦法》規定,沒有國(guó)家标準和(hé / huò)教育 行業标準又需要(yào / yāo)在(zài)全省教育領域内統一(yī / yì /yí)的(de)技術要(yào / yāo)求,可以(yǐ)制定教育地(dì / de) 方标準;有國(guó)家标準和(hé / huò)教育行業标準的(de),可以(yǐ)根據我省教育發展需要(yào / yāo), 制定高于(yú)國(guó)家标準和(hé / huò)教育行業标準的(de)教育地(dì / de)方标準。 

(二)起草過程中,要(yào / yāo)按《管理辦法》規定周密、紮實地(dì / de)開展調 查研究、試驗驗證、征求意見等環節工作,并作好實施過程的(de)詳細記 錄及原始材料留存,以(yǐ)确保标準的(de)科學性、适應性和(hé / huò)标準文本的(de)質量; 編寫的(de)标準文本格式要(yào / yāo)符合《标準化工作導則第 1 部分:标準化文件 的(de)結構和(hé / huò)起草規則》要(yào / yāo)求;《編制說(shuō)明》應包括工作簡況,标準編制 原則和(hé / huò)主要(yào / yāo)内容的(de)依據、主要(yào / yāo)試驗(或驗證)報告等 10 項内容;标 準文本形成後應通過會議征求意見、定向征求意見、媒體征求意見等 三種形式廣泛征求意見。 

(三)标準送審前,要(yào / yāo)按《管理辦法》規定委托标準化研究機構 進行标準評估。相關機構會出(chū)具《标準評估報告》(查新報告),起 草部門應根據《标準評估報告》修改标準文本。 

(四)會議審查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,相關責任部門需配合 做好會議審查工作。會前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溝通,确認會議相關事 宜;提供審查專家建議名單,專家組應由從事管理、科研、檢驗、教 學、生産、使用、經銷等方面的(de)專家組成,推薦人(rén)數一(yī / yì /yí)般不(bù)少于(yú) 7 人(rén);
與審查專家溝通,收集相關意見,準備《審查會專家意見彙總表》; 會後形成審查意見、審查會發言要(yào / yāo)點、專家簽字表決表等材料。 

(五)标準發布後,充分利用會議、報刊、網絡等多種媒體,對 新發布實施的(de)教育地(dì / de)方标準進行解讀、宣貫。開展面對不(bù)同受衆、采 取靈活多樣形式,分類别、有重點的(de)主題活動,在(zài)學校、在(zài)企業、在(zài) 相關領域倡導以(yǐ)标準爲(wéi / wèi)依據進行生産、教學、管理等的(de)行爲(wéi / wèi),營造教 育标準化的(de)良好發展環境。 

(六)《管理辦法》附件 2《四川省教育地(dì / de)方标準制(修)訂工 作材料清單》所列各工作階段材料,如項目申報書、标準征求意見稿 (送審稿、報批稿)、标準編制說(shuō)明、标準征求意見彙總處理表、标 準審查意見、審查專家簽字表決表、标準報批意見表、标準審批表等 均有統一(yī / yì /yí)的(de)格式要(yào / yāo)求,必須按規範的(de)文本格式執行。 

(七)按照省标準主管部門要(yào / yāo)求,《管理辦法》規定标準項目正 式立項後,須在(zài) 2 年内完成制(修)訂工作。具體指從四川省市場監 督管理局立項通知下達之(zhī)日起,在(zài)兩年内完成審查申請的(de)提交工作。

 來(lái)源:四川省教育網        http://edu.sc.gov.cn/scedu/c100503/2021/7/9/ee033c8fe7f7 4a99b102736e59bc9110.shtml